為推進我司選人用人機制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搭建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用人平臺,營造良性有效的競爭激勵氛圍,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選用一批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管理人員。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漳州市屬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競爭上崗工作方案》等有關規定,經研究,采用競爭上崗方式選拔部分管理人員,現制定本方案,具體如下:
一、競爭上崗的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五)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六)個人意愿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原則。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個競爭上崗工作組織領導,協調和控制工作。
組 長:方泗平
副組長:林長河、楊曉獻
成 員:胡南海、劉藝飛、李 勤、常彬彬、陳靜明
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競爭上崗辦公室(掛靠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競爭上崗方案及組織實施。
三、競爭上崗的范圍
漳州市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全體在編非一線正式員工。
四、競爭上崗的報名時間
2026年3月23日-27日
五、崗位設置及競聘條件
漳州市交發工貿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漳州市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金融部副經理、貿易中心副主任,漳州市交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企管部經理,漳州市交發工貿集團有限公司企管部經理、經營部經理等六個崗位。具體崗位競聘條件詳見附件一。
六、競聘有關說明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參加競爭上崗:
1.正在受到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的;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近兩年內因病累計離崗休息六個月以上的;
4.其他不能參加競爭上崗的情況。
七、競爭上崗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包括指導原則、競爭崗位、任職條件、選拔范圍、方法程序、時間安排、組織領導、紀律要求、投訴反饋渠道等。實施方案經集團黨委會討論研究后,實施方案確定后,應當將競爭崗位、報名條件與資格、工作流程等內容通過集團官網、集團本部及權屬企業公告欄予以公布,原則上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員工本著自愿的原則在規定時間內填寫《競爭上崗報名表》(附件二)并提交近三年工作業績情況,所在單位初審后應將報名人員的干部任免審批表一同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確定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名單,并對不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員工說明原因,員工個人對此有申訴的權利。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三)競聘面試。競聘面試采取競聘演講與現場答辯相結合的方式。競聘人員圍繞競聘崗位要求及個人工作思路進行演講和答辯;面試小組評委負責提問,并根據演講和答辯情況進行綜合評分。面試小組評委一般不少于五人,面試小組評委要遵守回避相關規定。
(四)組織考察。根據競聘面試與業績評估成績高低,按照1:1的比例提出考察對象建議名單(得分并列第一名時,一并進入考察對象建議名單),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后,集團黨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應參照《漳州市屬國有企業非市管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規定》《漳州市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集團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管理辦法》(漳交集黨委〔2022〕35號)相關規定。
(五)討論決定。根據競爭上崗人員綜合考試測評成績和考察情況,由集團黨委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
(六)公示與任職。集團黨委研究決定后,擬任職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并按照規定做好廉政知識測試。公示無異議后,辦理任職手續。對決定任用的人員,由集團黨委指定專人同其進行任職談話。
八、紀律要求
競爭上崗必須嚴格遵守下列紀律:
1.要確保競爭上崗的公開、公平、公正,不準事先內定人選;
2.要嚴格執行競爭上崗實施方案,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
3.有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察情況、黨委討論情況等;
4.面試小組成員要客觀公正,不打人情分;
5.參加考察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準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
6.競聘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對競爭上崗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可宣布競爭上崗結果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紀檢監察室負責全過程監督。
九、投訴反饋渠道
員工對競爭上崗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可向組織人事部門或者紀檢監察部門檢舉、申訴。受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調查核實。
十、其他事宜
1.本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實施。
2.本方案如有未盡事宜,由集團黨委會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596-2123026 監督電話:0596-2123076
附件:
